電動車室內充電引起火災,房東車主雙雙被拘
發布時間:2022-03-23 點擊數:1058
不久前,番禺區鐘村街一便利店發生一起因電動車電池在室內充電時爆燃引起的火災。接到報警后,番禺區鐘村街專職消防隊立即到場處理,所幸火災被及時撲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現場燒毀了一個電動車電池及三臺冰箱,店內墻面及天花被熏黑。
執法人員將房東和電動車車主兩名嫌疑人移交鐘村派出所處理,電動車車主在室內為電動車充電引起火災,房東允許他人在室內為電動車充電引起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二人均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鐘村消防提醒大家:無論作為房東還是租客一旦出現過失造成火災,雙方都要承擔責任,房東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2017年年底,公安部曾緊急下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要求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筆者也在這里建議大家: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不上樓不入戶,充電選擇在室外指定區域充電。